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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設需要關注哪些方面?
發布日期:2015-8-3 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新四化”協同發展戰略,賦予信息技術新的歷史使命和戰略地位。智慧城市建設成為推進兩化深度融合、促進信息消費、提升信息產業創新發展能力的重要載體,為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應用領域和市場空間。但從社會對智慧城市的理解和實踐來看,筆者認為智慧城市的理論研究仍有待深化,智慧城市的建設實踐仍需進一步探索。準確理解智慧城市的內涵。至今業界對智慧城市沒有統一的定義,智慧城市建設也沒有固定不變的模式,有必要厘清智慧城市的內涵和基本要素,避免造成思想認識混亂,誤導智慧城市的發展實踐。當前,各地都在加快智慧城市的規劃建設步伐,筆者認為,部分領導和專家對智慧城市的理解是不準確的。“智慧”通常定義為“對事物能迅速、靈活、正確地理解和處理的能力”。可具體解釋為把看到、聽到、聞到、嘗到、觸到的各類信息,通過神經傳導,經過大腦分析、判斷,并給予及時反應處置的腦力活動過程。智慧城市和各種智慧應用當然也包含了感知、傳輸、處理、控制、執行等關鍵環節,而它們都是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實現的。智慧城市實際上是以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的融合應用為支撐,實現以城市為對象的各個領域、各個行業、各種地域空間的信息感知、傳輸、處理、應用等功能,即涉及了感(數據采集)、傳(數據傳輸)、知(智能處理)、控(控制執行)以及用(應用推送)等核心環節。因此,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架構設計、功能層次以及智慧城市的應用系統都應該包含這些要素。
關注智慧城市的價值取向和發展定位。通過智慧城市建設,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技術和手段提升現代城市管理與公共服務水平,即智慧城市建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公共服務能力和民生保障能力,這是智慧城市建設體現的社會價值;另一方面,利用兩化深度融合推動城市經濟的轉型提升、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快培養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提高技術創新能力,這是智慧城市的經濟價值。智慧城市建設本身不是目標,而是手段和過程。智慧城市建設需要大量的財力、物力和人力投入,不是一本萬利的買賣,決不能為了建而建,要充分利用物聯網、云計算、通信等信息化技術和手段,切實解決城市現代化進程中城市管理、公共服務、民生發展等領域的難題和通病,解決城市經濟轉型中遇到的瓶頸。在智慧城市的不同發展階段,價值取向和發展定位是有不同側重的。
關注智慧城市的融合創新。智慧城市是技術、應用和服務融合創新的產物,融合創新是未來物聯網、智慧城市發展的主旋律。伴隨計算環境由單機向互聯網、泛在網(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物聯網)演變,服務化、網絡化、體系化、融合化、智能化和移動化成為信息技術發展的重要趨勢。從產業競爭態勢分析,生態體系競爭已經成為ICT競爭的制高點,產業的垂直整合進程不斷加快,企業加速兼并重組,技術和商業模式的融合創新成為創新的重要源泉和驅動力。智慧城市融合應用了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順應了信息技術產業的發展大趨勢、競爭新態勢。未來信息技術產業的重大技術變革和重要的商業機遇來源于感知技術與軟件技術、微電子技術、計算機技術、網絡通信技術、社會管理技術的深度融合,這種融合涉及了軟件、硬件、平臺、應用和服務,橫貫了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應用模式創新和用戶體驗創新。
關注技術模式和商業模式的融合創新。技術發展產生一定的天花板效應后,應用模式、服務模式、商業模式的創新意義越來越大,未來技術和商業模式的融合創新會產生決定性作用。目前,智慧城市建設還處在第一個發展階段,其發展動力主要來源于技術和應用驅動,這時候成熟的、完整的商業模式并未形成,挖掘第一桶金并獲得市場收益的是技術開發公司、產品廠商和解決方案企業,他們將在智慧城市發展前期占盡商業先機。但是,值得期待的市場爆發期來源于智慧城市的第二桶金,它來源于商業驅動,它的商業價值來源于基于智慧城市構建的各類平臺所形成的低邊際成本、強規模經濟、強路徑鎖定等平臺經濟效益,當一大批第三方平臺運營企業成功挖掘出商業價值,找到合理的商業模式,培育出各類創新業態后,市場的爆發期就將到來。這時候第三方的服務平臺成為主要商業形態,而產業鏈上受益的企業更多的將是各類平臺運營服務商,這是智慧城市的真正市場魅力所在。當商業資本著重挖掘第二桶金時,物聯網、智慧城市的市場真正成熟了。因此,我們談論物聯網、智慧城市的商業模式時,實際上更關注的是第三方的物聯網平臺運營企業、智慧城市平臺運營企業的商業模式,目前這方面幾乎仍是空白。只有探索出第三方的平臺運營模式,才能培育出成熟的智慧城市的服務市場。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移動互聯網領域中App
Store模式,云計算領域涌現的SaaS、PaaS、IaaS等新興業態和創新服務模式,值得智慧城市的企業學習和借鑒。但是,我們也客觀地看到市場的成熟度、商業模式的成熟度幾乎和單體用戶的規模大小成負相關性,移動互聯網更多面向的是大眾用戶,云計算更多面向的是企業用戶,而物聯網、智慧城市面向的用戶卻是行業、領域和城市。因此,在評價商業模式、應用市場的成熟度時,移動互聯網最為成熟,云計算次之,相對而言,物聯網、智慧城市最為不成熟。
關注國產關鍵軟硬件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創新和應用。信息網絡安全已成為事關經濟、社會、國防安全的重中之重,在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云計算等網絡計算環境下,信息安全面臨的挑戰更為嚴峻。目前,我國信息化基礎設施的底層核心技術和關鍵產品絕大部分基于國外的芯片、操作系統、數據庫和高端服務器,國家信息安全受到嚴重威脅。近年來,我國政府對發展以國產的CPU、操作系統、數據庫以及全國產整機為代表的安全可控的關鍵軟硬件高度重視,在國家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政策、“核高基”科技重大專項等支持下,我國安全可控的關鍵軟硬件產品在技術水平和產品成熟度等方面取得明顯進步,研發能力、產業化和應用水平不斷提升。加快安全可靠的國產關鍵軟硬件在物聯網、智慧城市建設中的應用推廣,直接關系到我國的信息安全和產業安全,直接關系到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充分認識智慧城市的局限性。在社會管理、城市管理領域,技術的作用有局限,不能無限地被夸張,制度、體制、管理等問題需要以改革來解決。一些技術專家給我們描繪了一幅“美妙”的智慧城市愿景,似乎智慧城市能解決一切現代城市中的社會、經濟、環保、民生等問題,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在城市管理領域,技術作用是輔助性的,技術作用是有限的。現代社會離開技術是萬萬不能的,但是技術從來不是萬能的,技術有時候需要法律、倫理來規范,科學技術作為生產力的范疇,是和生產關系交互作用推動人類社會進步和發展的,技術發揮作用受到上層建筑的制約,有時候由于技術的局限性暫時解決不了經濟和社會領域問題,更多時候許多問題的解決超越了技術的范疇,需要制度、法律、管理、道德等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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